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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

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

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,规范我院招生工作,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学校概况

1.学校全称: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

2.学校代码:13862

3.办学地点:介休市北坛西路10号

4.办学性质:民办

5.办学层次:高职

6.办学类型: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二、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

1.计划公布:分省的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,一是由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;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
2.外语语种:不限

3、男女生比例: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。

三、体检标准:

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四、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

1、录取原则: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,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,择优选拔新生。

2、提档比例:我校一般按1:1.20的比例提档。

3、第二志愿: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,我校将降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。

4、专业录取原则:

A.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,优先录取高分考生,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,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;

B.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,按照专业二志愿、三志愿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;

C.对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,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;

5、高考附加分:同意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。

6、录取结果公布: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,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1、学费:5000元/人.年

2、公寓费:1200元/人.年(4人间) 800元/人.年(6人间)

六、毕业证书

学生毕业时,修完全部教学课程,成绩合格,并通过省教育厅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,颁发“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”毕业证书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10号 邮编:032000

电话:0354-3558888 3558028

传真:0354-3558999

咨询QQ:479649201

招生网站:http://www.sxtwedu.com

E_mail: sxtwzsb@126.com

八、附 则

新生入学生,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者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。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,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、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,以本章程为准。

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

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

备注: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,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,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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